安徽六安市金安区张家店河防洪治理工程勘测设计公告
六安市金安区张家店河防洪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六安市金安区张家店河防洪治理工程勘测设计已由六安市水利局以六水建设函〔2024〕2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河长制工作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河长制工作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E341502001001869
2.2项目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张家店河防洪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2.3项目实施地点:金安区境内
2.4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河长制工作站)
2.5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六安市皋城东路与安丰路交叉口金安区第三办公区12楼
2.6项目类型:服务类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项目概况、投资规模: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河道综合治理及建筑物配套工程等。为六安市金安区张家店河防洪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项目投资估算约17200万元,勘察设计费约600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勘察设计费为准,本项目采取费率形式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初步设计批复勘察设计费的75%。
2.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0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周期):90日历天。
2.11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协助、配合审查,按审查要求完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能够通过审查和审批。
(2)初步设计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成果(含初步设计报告、图纸、工程概算书等),协助、配合审查,按审查要求完善设计文件,并能够通过审查和审批。
(3)施工图设计(招标设计):接业主通知后20日内按招标人要求提交施工图、施工及设备招标图纸、技术条款及工程量清单等,并组织完成施工图审查。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施工招标开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12标段数: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①、②项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近 5 年(2019年9月以来,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具有类似1个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具有单项工程总投资在10000万元及以上或勘察设计费用在27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不含高标准农田、农村安全饮水、河道疏浚项目);投资金额按初步设计阶段的批复金额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初步设计批复,类似业绩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需附平台网页截图。
(4)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5)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