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压管道交流排流(第三次)招标公告
高压管道交流排流(第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4FZB2407025S
1.招标条件
高压管道交流排流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高压管道交流排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9.8937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50.2937万元,建设规模:杭州天然气利用工程S1、S2、S10、S11、S17-1、S17-2线路上增加8处(其中7处深井排流工程、1处浅埋排流工程)交流排流设施。管道管径DN600,设计压力4.0MPa,采用3PE加强级防腐。建设地点:杭州市。
2.2招标范围:高压管道交流排流总承包(包工包料),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中明确内容为准。本项目无甲供材料。
2.3施工总工期:9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年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施工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多于/
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b.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并承担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c.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
的所有资料;
d.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
员具有约束力;
e.联合体投标的,应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书和资料。
f.(其他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