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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26 数据编号: 663356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枝江市问安镇自来水厂制水厂整修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枝江市问安镇自来水厂制水厂整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枝江市问安镇自来水厂制水厂整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最高限价:10.02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4.采购需求:自来水厂制水厂整修,具体详见施工工程量清单。
5.工期:30天。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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