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湘阴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结余资金项目公告
湘阴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结余资金项目(项目名称)湘阴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结余资金项目(标段名称)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湘阴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结余资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湘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湘阴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阴发改审【2023】2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阴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与地方配套结余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湘阴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精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阴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结余资金项目
2.2 建设地点:对原项目区进行填平补齐,涉及六塘镇金珠口村。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具体施工内容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标段招标控制额为2190873.15元,工期为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对原项目区进行填平补齐,涉及六塘镇金珠口村;具体施工内容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1个标段,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要求。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t(B)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