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市2024年新龙镇鲁芬园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方市2024年新龙镇鲁芬园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方市2024年新龙镇鲁芬园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街道美祥路9号盛贤景都12栋21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L-2024-040;
项目名称:东方市2024年新龙镇鲁芬园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400.00元;
采购需求:东方市2024年新龙镇鲁芬园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其他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服务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以监理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以及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