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污水处理厂采购2024年下半年管网日常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涪陵污水处理厂采购2024年下半年管网日常定点维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招标项目涪陵污水处理厂采购2024年下半年管网日常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范围: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江东厂、李渡厂、白涛厂、南沱厂、清溪厂、灌溪沟泵站、石谷溪泵站、洪武溪泵站)所属构筑物、管网开展日常维修工作,单次维修费用不超过3.00万元,服务期内总费用不超过29.00万元。
2.2项目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江东污水处理厂、李渡污水处理厂、白涛污水处理厂、南沱污水处理厂、清溪污水处理厂、灌溪沟泵站、石谷溪泵站、洪武溪泵站及权属管网。
2.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管道疏通、疏浚等(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2投标人须提供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有限空间作业),(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15万元及以上业绩(类似项目:如污水处理厂或管网清淤)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4接到比选人要求对管网及检查井的日常维修通知后40分内到场进行清淤及维修;如遇突发紧急情况接到比选人通知后30分钟内到场进行清淤及维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理);
3.5投标人必须满足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06月-2024年08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