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区境内工程河道部分质量检测服务补充公告
现对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区境内工程河道部分质量检测服务(合同编号:TJH-ZJ-DT-HDJC)作如下内容修改:
1、原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或合同结算价)30万元(以费率签约的以合同结算价计,同时提供含有合同价款的取费基数与费率的价款结算清单)及以上的业绩(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已经完成检测服务的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已经完成的检测成果文件或委托人出具的已经完成检测服务的证明或合同中的服务期限已届满任一均可>,评分标准中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与此相同)。
(4)项目负责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