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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27 数据编号: 664061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吉林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柳莺路(生态东街-新城大街)、丁八街(丙二十八路-天新路)、临河东街(天工路-天合路)等11个道路排水、道路改造、慢行系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项目编号:zyzb2024-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柳莺路(生态东街-新城大街)、丁八街(丙二十八路-天新路)、临河东街(天工路-天合路)等11个道路排水、道路改造、慢行系统工程监理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2]13号文件、[2022]111号文件、[2023]19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专项债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工程全长预估7587.162m,包含临河东街(天工路-天合路)等11个道路排水、道路改造、慢行系统工程监理,车行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自行车道、方砖、下沉绿化带、缘石、排水、路灯工程等。
2.2招标范围:监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监理服务期: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9月30日。
2.5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三年(2021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监)工程。
3.3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3.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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