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临漳县孙陶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奖代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漳县孙陶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奖代补)已由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以临审批备字(2024)26号批准,招标人为临漳县田科农业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临漳县田科农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5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1.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措施、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项目涉及孙陶镇三王村、马许村、兴王村、西孙村、南赵村、大楼王村、郝家庙、陈村、胡郭村、孟村、张家店共11个行政村。建设地址:临漳县县域内。
2.1.1计划工期:60日历天;2.1.2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临漳县孙陶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奖代补),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各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第一标段: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及农田输配电工程第二标段:田间道路工程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财务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3.1.3信誉要求:
(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