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水城区顺场乡营盘村、大发村、娘娘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统一代码为:2406-520221-04-01-107531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已由六盘水市水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水发改字【2024】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区域监测站;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六盘水市水城区顺长乡(营盘村、大发村、娘娘山村)。
2.2 建设规模:建设DN200管线5250m;DN150管线1880m;DN100管线7905m;排水检查井700井238座;400X400方井724座;废水收集池400X400X350共440座;排水检查井500*500共117座;隔油检查井10座、三格净化池49套、厌氧滤池系统1套。
2.3 项目总投资:5163800.00元。本项目合同估算价:4450640.18元。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
2.4 计划工期:6个月。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所示全部内容、招标答疑及招标期间补充通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