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市金沙县油沙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毕节市金沙县油沙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环境整治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毕节市金沙县油沙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民兴街道义乌商贸城一号楼3楼金沙县乾瑞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QRZB-2024-123
项目名称:毕节市金沙县油沙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环境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1941086.36元
最高限价(如有):1941086.36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采购需求:建设污水处理系统95套及配套管网;硬隔离防护网877m;界桩62座、界标40套、交通警示牌18套、宣传牌16套及工程量清单、图纸全部内容及责任缺陷期内的修复工作和服务(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出具完整报告,移交全部审查资料至采购人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