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甲醇厂新增电动空压机组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甲醇厂新增电动空压机组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甲醇厂新增电动空压机组项目
2.2.项目编号:hnec-xjgl240321001g001
2.3.项目概况:目前众泰煤焦化现有焦炉煤气约为4.6~5.4万nm3/h,不能满足甲醇驰放气有外售的情况下高负荷生产,为保证甲醇装置产量和经济效益最大化,计划新增一套电动空压机组,利用电能将作为燃料的焦炉煤气置换为原料,在焦炉煤气量不足时保证甲醇的产量且空分装置不再受主工艺装置和蒸汽锅炉停车检修的影响,可以保证装置长周期连续运行,降低了空分装置对甲醇厂其他装置运行的依赖性,提升甲醇装置运行的安全性,同时也减少co2排放和降低能耗。新增电动空压机组位于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2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厂区内。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新建一套电动空压机及其附属系统,依托现有公用工程系统进行改造,新建空压机厂房、电驱空压机及其附属系统。
2.4.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招标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图纸审查、地基处理、建筑工程、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电气、自动化控制、通风、除尘、给排水、消防(含验收)、环保(含验收)、安全(含三同时专篇、预评价、验收评价)、职业卫生(含验收)、防雷及接地系统(含验收)等的设计、采购、施工(含文明工地标准化建设)、运输、安装、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竣工验收、功能考核、质保、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项目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产业园区北区纬四路5号
2.6.服务期限:12个月
2.7.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76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必须有针对本招标项目经营范围的投标人)。
3.2资质要求:
3.2.1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
3.2.2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冶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为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流水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8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中标价1500万元及以上类似压缩机组安装的业绩1项(需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需提供:参建各方签字及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3000万元以下项目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签字及盖章,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须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字及盖章。请各投标人保证业绩的真实性,评委会对真实性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原件比对,若发现虚假投标,该投标无效)、③不少于合同价20%的结算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