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龙子湖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龙湖春天商业街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4sqcgj25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子湖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龙湖春天商业街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12.4.1付款周期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合同完成合格工程量按月支付,具体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驻工地代表审核签字后认可的工程量报表之日后支付本部分工程价款的85%;工程验收通过,并在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如质保金以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保证保险等的形式保证,则在出具终审结算报告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修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