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垫江县明月山桂溪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项目(花滩泵站整治)
垫江县明月山桂溪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项目(花滩泵站整治)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明月山桂溪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项目(花滩泵站整治)已由垫江县发改委以垫江发改委发〔2021〕4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新民镇、桂溪街道和桂阳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治理范围约6.47k㎡,包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流域水生态修复提升、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盐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共5个子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污水管网21.8公里,治理桂溪河岸线4.5公里,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5万平方米,建设日处理盐废水500t/d的水质净化工程,支沟水生态修复提升及截污管网上岸改造共17公里,安装水环境自动监测设施设备3套,配套建设面源整治、植被恢复等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5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83979.77元
2.4 招标范围:垫江县高安镇花滩泵站动力系统维护整改、机械设备维护整改、控制系统维护整改等,施工图所示的工作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无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 (https://www.cqggzy.com/dianjiangweb/)、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 (https://www.cqggzy.com/dianjiangweb/)、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 (https://www.cqggzy.com/dianjiangweb/)、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