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蓝天华府并网平西开发泵站工程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二次采购)
中核四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蓝天华府并网平西开发泵站工程改造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中核四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蓝天华府并网平西开发泵站工程改造项目。
1.2 采购编号:BRR23-ZB3-ZB-014-094。
1.3 采购人:中核四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中核四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蓝天华府并网平西开发泵站工程改造项目。
1.7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8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对蓝天华府泵站合并到平西开发泵站,并改造平西开发泵站供水设备,新敷设两条二次供水管线,用平西开发泵站给蓝天华府小区供水。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 建设地点:吉林省四平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能力和其他条件: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供应商近3年(2021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2项类似项目的改造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或成交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资料(如有)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至少完整体现各方信息、项目名称、工作内容、签字盖章页、时间等关键内容。
(6)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不同供应商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或不同报价方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的情况,视为无效报价,并按照串通应答处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不同供应商之间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且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取消其应答资格);
(7)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