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饶阳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变更饶阳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的可研报告批复》,(饶行审审批【2024】12号(更))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拟争取国债、专项债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饶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标段名称:饶阳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1标段;2.1.2招标编号:SK【招】2024062-2
(1);2.1.3建设地点:饶阳县城区人和路铁路涵洞;2.1.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人和路桥涵工程;2.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全部成果文件,服务期限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2.1.6质量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并能够通过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设计深度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的要求。
2.2 招标范围:人和路桥涵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包含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竣工验收以及配合发包人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项目报批报建和后续招标项目的技术文件编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铁道行业(桥梁)专业甲级或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名单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