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康保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康保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康保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康政投字〔2024〕92号、康招核字【2024】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及财政资金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康保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 2.1.2项目内容:第二自来水厂到八段村(城区段)全长5500米,全程铺设dn400PE管线。(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 2.1.4计划工期: 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完成补充和修改。 施工阶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5月完工。 2.1.5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等要求,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要求。 2.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1.7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2招标范围:
(1)康保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相关服务等所有工作和实施期间的设计变更以及后续服务等内容。
(2)康保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黑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相关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查验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查询)。3.1.4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