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河市燕郊海绵城市—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染控制工程PPP项目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三河市燕郊海绵城市—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染控制工程PPP项目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河市燕郊海绵城市—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染控制工程PPP项目造价咨询已由 燕郊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燕区审批投资核字【202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排三河海绵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北排三河海绵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址:本工程的建设范围为燕郊建成区,即北至幸福渠,南至南外环,西至潮白河,东至尹家沟-福成路的区域,总面积约 80km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建雨水管网系统工程、污水管网系统改造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海绵城市示范工程等。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从本合同签订生效开始的项目前期编制工程量清单阶段;项目施工图预算阶段;施工阶段过程中询价、认价、变更、洽商的核量核价;工程竣工结算编制报审及内部结算审核阶段,配合委托人完成政府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竣工财务决算等各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完成造价咨询工作目标,并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确保本项目各环节造价预算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标准,确保竣工验收一年内项目结算工作完成并通过政府相关机构的最终审核定案。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权利义务为止。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委托人及政府相关审核部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3.5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禁止投标的情形;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8 09:00 至 2024-10-03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