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堂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更正公告
1、原公告日期:2024年8月16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8月16日
2、原公告内容: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拟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半年任意月份养老保险证明;
②拟投标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职业资格,并提供近半年任意月份养老保险证明;
注:总项目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现更正为: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总项目负责人(兼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半年任意月份养老保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