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德惠市绿色创新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德通街排水改造工程(松柏路-东风路)公告
德惠市绿色创新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德通街排水改造工程(松柏路-东风路)招标公告项目编号:zgy-2024201-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惠市绿色创新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德通街排水改造工程(松柏路-东风路)已由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德发改审批〔2024〕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惠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德惠市绿色创新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德通街排水改造工程(松柏路-东风路);
2.2建设地点:德惠市绿色创新发展示范区内(德惠市东部城区);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德通街位于德惠市绿色创新发展示范区内,为南北向城市次干路,道路两侧均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等。道路工程中心线设计起点交现状松柏路路中,本次设计范围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至东风路,桩号为k1+479.500,包含与惠民路、惠新路、惠富路交叉口范围;
2.4招标范围:德通街排水改造工程(松柏路-东风路)施工,市政、绿化工程、市政管网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24年11月6日-2025年9月30日(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2.6最高投标限价:2560.1243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 在近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含被授权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