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市故城县运河灌区202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故城县运河灌区202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故城县运河灌区管理中心(故城县水利局),招标人为故城县运河灌区管理中心(故城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聚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故城县辖区;
2.2项目内容:安装渠道电子计量设施及监控设备18套;节水宣传品制作;
2.3供货安装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采购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项目招标主要设备(雷达流量计、遥测终端机)生产制造能力,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是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函(招标文件后附格式,加盖公章)企业成立不足1年,不做要求;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招标文件后附格式,加盖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