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临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临城县行政审批局 以《关于临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概算书的批复》临审批投审[2024]31号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临审批招核【2024】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临城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临城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临城县西竖镇西竖村、彭家泉村、南中皋村、瓮城村,石城乡鹿庄村、下炉子沟村,赵庄乡店西峪村,郝庄镇土寨村4个乡镇8个村。
(2)项目规模:新建大口井8座、新建蓄水池5座、维修水塔2座、新建水塔1座,铺设管道67.25km,预付费水表DN20(含配件)1401块、球阀DN20(含配件)1401个、新建DN600混凝土水表井(含DN700井盖)1401座及配备200QJ20-78-7.5KW潜水泵9台。
(3)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完工,缺陷责任期:自合同完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已审核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3.1.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