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市定远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4标段)澄清公告
定远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4标段)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dygc202409-023-0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定远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4标段)有关内容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其他:
1、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资质等证明资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人或举报人对前述资料或证明资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 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拒不配合执法机构调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资料原件的,执法机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
2、中标人未履行下述义务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对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修改为“1、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资质等证明资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人或举报人对前述资料或证明资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 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拒不配合执法机构调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资料原件的,执法机构(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
2、中标人未履行下述义务的,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对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