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市九华河系统治理-防洪治理工程-九华湖湖区段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抛石固基及安全防护工程公告
项目编号:CZB12024170-1
项目名称:池州市九华河系统治理-防洪治理工程-九华湖湖区段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抛石固基及安全防护工程
招标单位:池州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池州市九华河系统治理-防洪治理工程-九华湖湖区段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抛石固基及安全防护工程已由池州市水利局以关于池州市九华河系统治理-防洪治理工程-九华湖湖区段堤防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池水利审批【2023】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池州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池州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池州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池州建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池州市境内。
2.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池州市九华河系统治理-防洪治理工程-九华湖湖区段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抛石固基及安全防护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
2.5标段划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9601980.16元(大写:玖佰陆拾万零壹仟玖佰捌拾元壹角陆分)(暂列金为3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诺在开工时拟任建造师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管理岗位;(须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本单位社保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证明)。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未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