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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30 数据编号: 6662803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平山县合河口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公告

平山县合河口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合河口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 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平山县合河口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平行审投资〔2024〕6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山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平山县合河口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项目实施周期:包括工程准备期、工程施工期、竣工交付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1.5其他要求: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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