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5-520526-04-05-3441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宁县玉龙镇团结村、哲觉镇公平村等4个乡镇12个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威发改行审环资〔202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威宁分局,建设资金为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威宁县玉龙镇团结村、哲觉镇公平村等;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1、污水收集系统工程,排污主管DN200HDPE双壁波纹管3690m,DN160UPVC管3650m,DN110UPVC 管75750m,检查井142座,小方井100座,隔油池837套,户用收集池2390座;2、污水处理系统工程,三格厌氧池共计1667套;3、其他工程,畜禽粪污收集池57套,规模为有效容积3.0m³。
2.3 计划投资:总投资200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18个月;
2.5 招标范围: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
2、施工:含(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竣工试验、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保修等)等全部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或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提供)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及权利义务;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陆: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5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