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高碑店市白洋淀上游河流生态廊道保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碑店市白洋淀上游河流生态廊道保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白洋淀上游河流生态廊道保护工程施工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复字﹝2024﹞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高碑店市域内13个镇街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对高碑店域内运粮河、紫泉河、斗门河等9条河排沥河道实施生态廊道疏通、岸坡生态防护、新建生态缓冲带、水体生态修复等工程,其中,生态廊道疏通工程涉及紫泉河、兰沟河、仓尚河、崔家沟4条河道的11条支沟,共计30.114km;岸坡生态防护工程涉及运粮河、紫泉河、仓尚河、东排干、西排干、崔家沟和津涞排干7条河道的15条支沟,共计117.3km;生态缓冲带工程涉及运粮河、斗门河、紫泉河、兰沟河、仓尚河、东排干、西排干、崔家沟和津涞排干9条河道的16条支沟,共计37.465km;水体生态恢复工程涉及斗门河、紫泉河、兰沟河3条河道的6条支沟,共计137430.4㎡。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计划工期:24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06月30日项目名称:高碑店市白洋淀上游河流生态廊道保护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水土保持工程验收规范标段划分: 1个标段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近三年(自 2021年9月1日起至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一项水利水电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预留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额的4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1.2财务要求: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年内注册成立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形的投标人及下属
二、三级子公司 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 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4其他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