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浏阳市2024年移民突出问题—农村供水项目(浏阳市普迹水厂源水管道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2024年移民突出问题—农村供水项目(浏阳市普迹水厂源水管道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浏阳市2024年移民突出问题—农村供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浏发改资〔2024〕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浏阳市水利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官庄水库浏阳灌区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凯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浏阳市2024年移民突出问题—农村供水项目(浏阳市普迹水厂源水管道扩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浏阳市普迹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对取水头部以内的现有源水管道重新铺设,新建取水泵房、集成式配电房,新增离心泵三台及配套设施,新增DN400原水输水管道500米,新建连接井4处。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纸和招标清单为准。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2.4.1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取水头部以内的现有源水管道重新铺设,新建取水泵房、集成式配电房,新增离心泵三台及配套设施,新增DN400原水输水管道500米,新建连接井4处。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纸和招标清单为准。
2.4.2标段为 1 个标段。
2.4.3计划本项目工期为:60日历天。
2.4.4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155214.38元。
2.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水利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设计要求和合格标准及以上。
2.6 其他要求: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