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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30 数据编号: 666766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株洲市天元区湘江流域主要入河支流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 株洲市天元区湘江流域主要入河支流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标段名称)已由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株天发改审[2024]156号文、 株天发改审[2022]23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以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株洲市天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德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株洲市天元区湘江流域主要入河支流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栗雨街道办事处、嵩山街道办事处、群丰镇。
2.3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博古高排渠、合花港、韶溪港、70港、万丰港等水系水环境进行水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共新建表面流生态湿地约328456平方米、新建混合流人工湿地约10000平方米、新建河滨带生态护坡约50216平方米。改善合花港、韶溪港、70港、万丰港水生物生态系统及其它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建安费用为4085.74万元。
2.4招标范围: 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和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施工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满足使用要求及后续服务等。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  。
2.7计划工期: 4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20天。
2.8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2.9其他: 按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部令80号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3.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 (污染修复工程)甲级 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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