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田心村黄竹田原陶瓷矿区(二期)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田心村黄竹田原陶瓷矿区(二期)生态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田心村黄竹田原陶瓷矿区(二期)生态修复工程已由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佛发改【2024】18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源为由工程治理后剩余土石料出让销售价款、2024年度省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440万)等财政资金统筹解决。现拟采用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田心村黄竹田原陶瓷矿区(二期)生态修复工程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5-441821-04-01-467003
二、
招标人:佛冈县土地开发储备局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63-4886193
联系地址:佛冈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星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小姐
联系电话:0763-3666001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东路151号新城之光碧桂园21号楼2层08号
招标监督机构: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监督电话:0763-4271278
三、建设地点:佛冈县汤塘镇。
四、项目概况:工程计划治理面积446.89亩,以当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指导,通过工程、生物和化学治理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其主要包括:地形地貌整治工程、坡面危岩清理工程、挡土坝(墙)工程、截排水工程、平面区复垦复绿、植被复绿工程、岩坡挂网防护工程、管护工程和地质环境监测工程。
要求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及整体通过验收确认。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始到提交完善的设计成果之日止,施工工期计算从承包人收到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不含竣工验收后办理备案手续所需时间。(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至竣工验收资料及决算资料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工程总承包,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结(决)算、审计编制等工作;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规模:工程计划治理面积446.89亩,以当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指导,通过工程、生物和化学治理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其主要包括:地形地貌整治工程、坡面危岩清理工程、挡土坝(墙)工程、截排水工程、平面区复垦复绿、植被复绿工程、岩坡挂网防护工程、管护工程和地质环境监测工程。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531.8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443.76万元,勘察费约44.76万元,设计费约43.31万元)。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