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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30 数据编号: 6669318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广东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连通中海壳牌管线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连通中海壳牌管线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业主为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企业自筹资金30%,银行贷款70%。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专业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GWCC-GKZB-2024-007
投资项目代码:2404-441303-04-01-59900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连通中海壳牌管线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
2.2 招 标 人: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2.3 项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园区及荃湾港区
2.4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荃湾港区黄毛洲岛,与中海壳牌连通的液化烃管道以惠州港荃湾港区公用液化烃库区围墙内1m 切断阀为接起点(不含切断阀及法兰),中海壳牌一期界区为终点,管道全长8.6km:1)库区至壳牌二期/三期管段长5.1km,管径DN450;2)壳牌二期/三期至壳牌一期管段长3.5km,管径DN300;3)起点和终点由后施工方完成接口部位。管线设计压力为2.8MPa,设计温度为-19/65℃,材质为20#钢,采用热喷铝防腐工艺,全程为依托我司自建管廊和园区公共管廊架空敷设,无新建管廊。年输送量300万吨,项目总投资4356.0万元。(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当施工图与清单不一致时,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控制造价:25311179.28元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项目采购、施工、检试验、干燥置换、验收、特检等的所有工程内容:
与中海壳牌连通的液化烃管道以惠州港荃湾港区公用液化烃库区围墙内1m 切断阀为接起点(不含切断阀及法兰),中海壳牌一期界区为终点,管道全长8.6km:1)库区至壳牌二期/三期管段长5.1km,管径DN450;2)壳牌二期/三期至壳牌一期管段长3.5km,管径DN300;3)起点和终点由后施工方完成接口部位。管线设计压力为2.8MPa,设计温度为-19/65℃,材质为20#钢,采用热喷铝防腐工艺,全程为依托我司自建管廊和园区公共管廊架空敷设,无新建管廊。
含所有的采购、施工、特监、干燥置换、试运行工作(不含质量监督);与政府部门、石化园区、港区等各单位的协调工作;临时场地租赁、原有管廊及管道的防护措施、防火措施、脚手架及围蔽措施、临水临电通讯设施等全部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固定总价范围内(属于安全生产费范围从安全生产费中计取)。
投标人自行完成现场勘探,所有因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等导致的降效、窝工等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总价范围内;
所有检试验(不含焊缝最终的无损检测,含原材料的无损检测、焊缝清根的无损检测、返修的无损检测、所有无损检测所需的通道平台及照明)、所有垃圾(含固废危废)处理、档案管理(含交工资料封装报当地档案馆)等均包含在总价范围内。
2.6.2招标范围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招标范围工程所包含的所有采购、施工、检测试验,及其所需的人工、材料(含焊材)、机械;施工准备、测量放线、场内场外临时设施和施工措施项的场地租赁、建设、维护、拆除恢复原貌;焊接工艺评定(含无损检测等所有检试验)、焊工考试(含无损检测等所有检试验);脚手架、垂直运输、大型施工机械(含基础、行驶道路修整、铺垫及拆除恢复原貌)、专用施工机械、临设及措施项、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高空及超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局限条件下的作业、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绿色施工、样板引路等所有措施项及投入;跨铁路、淡澳河口、公路施工的保护措施、监督和临时设施;工程建设期的安保及实名制管理、除尘防尘设施、物业管理及废弃物(含固废、危废)处理等;建筑安装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农民工工资保险、社保及当地政府要求的各种其他保险、税费(不含增值税)及费用;档案管理(含交工资料封装报当地档案馆);总承包管理费;施工押金及保证金。
2.6.3各专业重点提示以下内容:
(1)结构(含钢结构):预埋件、二次灌浆、地脚螺栓及垫铁;除锈、防腐、防火、预组装所需的螺栓等配件。
(2)工艺管道:前热、后热、热处理、支架、套管;清洗、吹扫、酸洗、脱脂、钝化;阀门、法兰、盲板等均包含配套的螺栓垫片;静电接地和跨接;试压、吹扫时不参与试压、吹扫的仪器仪表、设备阀门增加的措施。
(3)防腐隔热:管道及金属结构等的除锈、防腐、隔热均包含在报价内,在报价明细表不再一一列项和说明。
(4)公共管廊、石化园区、荃湾港区作业:所需的场地、铁路、道路、淡澳河口、海域、临时水电的报备、租赁、建设、使用、恢复原貌、协调、沟通工作、许可证及作业票办理。
(5)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含在固定总价内,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根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计费方式支付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招标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下浮60%计费。
(6)配合报批报建、预冷,投产后的三个月保运;
(7)未列明的、为了保障完成招标范围工程建设的其他相关工作内容。
2.6.4其他说明
(1)招标范围内(除安全生产费)固定总价不可调。
(2)上述1.1、1.2的内容适用于全部报价明细表中的项目,报价明细表中不需再一一描述,相关费用均需包含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以及固定总价内。报价明细表中的工程量、项目特征罗列主要事项供参考,当报价明细表与最终的施工图、技术规格书及数据表等不一致时,以最终施工图、技术规格书及数据表等为准。投标人结合自身的经验综合考虑可能存在的项目特征偏差、工程量偏差、缺漏项、设备材料价格波动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按最终设计文件完成采购施工和验收,固定总价不因任何原因调整。
(3)安全生产费:不可竞争性费用,报价时固定不可调,统一按发包人所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实施过程中按照投入据实结算,结算额上限为招标人给定金额、如超过所列金额,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包含在固定总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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