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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30 数据编号: 667064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石河子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国债项目二批次)(装备采购第四包:多功能消防水枪、穿刺式破拆水枪、移动式消防炮、手抬机动泵、高倍数泡沫发生器等)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石河子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国债项目二批次)(装备采购第四包:多功能消防水枪、穿刺式破拆水枪、移动式消防炮、手抬机动泵、高倍数泡沫发生器等)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1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8S[2024]1968号-001-002 
  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石河子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国债项目二批次)(装备采购第四包:多功能消防水枪、穿刺式破拆水枪、移动式消防炮、手抬机动泵、高倍数泡沫发生器等)
  预算金额(元):1575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石河子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国债项目二批次)(装备采购第四包:多功能消防水枪、穿刺式破拆水枪、移动式消防炮、手抬机动泵、高倍数泡沫发生器等)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157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多功能消防水枪
穿刺式破拆水枪
移动式消防炮
手抬机动泵
高倍数泡沫发生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交货,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且延迟交货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扣除履约保证金;延迟超过15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还应当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乙方所发货品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拒绝收货和付款,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包括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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