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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30 数据编号: 6670833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重庆徐堡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项目(二期)答疑补遗文件


徐堡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项目(二期)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徐堡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项目(二期)”答疑及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纸质投标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必须是法人本人手写签名,但是其中有重庆交通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具的纸质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是用的“盖法人章”,这是不符合招标文件对保函格式要求的,请明确回复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保函形式评审要求?是否会因此导到保函无效而废标?
回复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签名和盖章的规定,《投标保函示范文本》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可以盖经过公安机关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授权代表个人印章,可以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名。
问题二: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纸质投标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必须是法人本人手写签名,但是其中有重庆交通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具的纸质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是用的“盖法人章”,这是不符合招标文件对保函格式要求的,请明确回复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保函形式评审要求?是否会因此导到保函无效而废标?
回复二:详见回复一。
问题三: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提问一: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重庆交通融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都有点遐思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等”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果使用具有这六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提问二:{重庆交通融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具的纸质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格式要求是本人手写签名)请问“盖法人签字章”不是手写签名的投标保函是合格有效?
回复三: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应当符合各级金融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有资格开具纸质保函并通过核验即可。如潜在投标人对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的资信需要甄别,请咨询相关金融监督管理局。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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