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9-30 | 数据编号: 6671628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阳同欣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污水处理场设备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庆阳同欣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庆阳同欣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污水处理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庆阳同欣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需要采购以下设备:污水处理场设备1套。
2.2 招标范围: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污水处理场设备采购,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交货期限: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至合同约定地点交货,不接受延迟交货。
2.4 交货地点: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招标人项目建设地。
2.5 质量保证期:设备投产正常运行12个月或者到货验收合格后24个月,以先到为准;合同设备在质保期满前,如因设备厂家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设备厂家在收到买方通知后按承诺的时间内免费修理、更换、修复;质保期外,设备厂家也应向买方提供及时的、质优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
2.6 计划投资额:人民币(大写)伍仟伍佰伍拾肆万贰仟伍佰元整,(小写) 5554.25万元(含13%增值税及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经盖章的2023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如分支机构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30日前(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套已投运的化工废水综合处理(处理量≥150m3/h)设备的供货业绩。注:单独的化工废水综合处理(处理量≥150m3/h)设备供货业绩,或EPC(PC/EP)总包项目中化工废水综合处理(处理量≥150m3/h)业绩均予认可。
提供:(1)合同(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合同首页;②签字页;③合同或合同附件体现规格型号、性能参数。)
(2)对应发票(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以上)。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5年内开具的发票,提供发票查验截图(须为本项目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日止查询的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4)使用单位提供的运行证明(证明上有使用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5)如果合同或合同附件中不能体现产品的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等数据需提供与之匹配且包含上述内容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