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双鸭山市饶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4年度)施工公告
饶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4年度)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703G24093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4年度)由饶河县水务局关于《饶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4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饶水发[2024]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性债券资金。招标人为饶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朗宜(黑龙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4年度)施工。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饶河县。
2.3建设规模:建设农村供水工程3处,其中新建规范化小型供水工程1处,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更新改造2处。(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5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5034022.05元。
2.8计划工期:68 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0月24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4 年12月 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近3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3.3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应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提供承诺,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