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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30 数据编号: 667220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吉州区2024、2025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7标段)

吉州区2024、2025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7标段)
(不见面开标)
本招标项目吉州区2024、2025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安市吉州区发改委吉区发改招标核字【2024】44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吉安市吉州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吉安市吉州区农业农村局
二、工程名称:吉州区2024、2025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工程地点:吉安市吉州区范围内
四、标段划分:共7个标段,其中2024年3个标段,2025年4个标段。
五、工程总造价约:本项目投资约2233.73万元(其中2024年1110.58万元,2025年1123.15万元,各标段控制价详见附表1)。
六、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七、计划工期:所有标段均为2024年11月1日开工,2025年3月31日完工,约151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八、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九、对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中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人员如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各一名,均应有上岗证书;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9、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当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或新注册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或注册时间为准)。拟派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退休不足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10、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11、根据吉府办字【2021】39号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交工伤保险参保承诺函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详见附件表格),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因欠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12、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资格审查方式: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95分制” ,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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