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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30 数据编号: 667248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宝清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宝清县水毁工程(二标段)公告





宝清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宝清县水毁工程(二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sg0702g240930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宝清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说明》(宝发改[2024]21号)、《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宝清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2021]12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资金。招标人为宝清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宝清县宝晟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博泓铭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宝清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宝清县水毁工程(二标段)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宝清县。
2.3建设规模及内容:二标段:龙头镇、朝阳乡、尖山子乡、七星河乡的亟待重建的水毁工程共计42处。建筑物均为2010年以前修建,无近些年修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重建农道桥10座:重建过路涵30座;重建水闸1座;河道防护1段等。(具体施工内容均已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总工期365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此标段为二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202,848.8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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