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双龙湾镇生态治理基础提升项目,招标人为卢氏县双龙湾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洲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双龙湾镇生态治理基础提升项目
2、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4-58、LSGZ[2024]220-GC054
3、项目概况及内容:本工程为卢氏县双龙湾镇生态治理基础提升项目,其中一标段主要为挡墙步道、停车场、坑塘治理、环境整治、监控-三线入地、交通桥等工程;二标段主要为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9062998.13元,其中一标段:7502262.39元,二标段1560735.74元;
5、划分标段: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主要为挡墙步道、停车场、坑塘治理、环境整治、监控-三线入地、交通桥等工程;二标段主要为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等工程。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计划工期:一标段:90日历天;二标段:30日历天
10、建设地点:卢氏县双龙湾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5、投标人出具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6、投标人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