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京仪自动化集成电路制造专用高精密控制装备研发生产(安徽)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72FJ24SG3130001
二、项目名称:京仪自动化集成电路制造专用高精密控制装备研发生产(安徽)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开发区(东区纬二次路以南,太平湖路以西);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625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671.81平方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56987.01平方米;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厂区厂房、研发办公楼、生产测试楼、动力站、生活配套、围墙、绿化、道路等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工程施工,机电工程安装,装饰装修,消防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计划工期:450天。
2.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
3.合同估算价:406426747.66元(最高投标限价)。
4.资金来源: 国企自筹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6.3万平方米及以上工业建筑工程。
注:
(1)若本次投标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表现形式的业绩,仅认可在该联合体表现形式中为施工方的业绩。
(3)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等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建筑的,以最后一个单体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资料为准(单项工程的总建筑面积可以包含项目中配套的宿舍楼、办公楼、研发楼等),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如建筑面积、项目类型、时间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部门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定标备选单位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