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市大通县张家沟防洪排涝建设项目标段三
西宁市大通县张家沟防洪排涝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西宁市大通县张家沟防洪排涝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大通县张家沟防洪排涝建设项目已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24]7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大通县(标段一:元树尔片区;标段二:安门路片区;标段三:新规划路段)
(2)招标内容:项目主要新建排水渠 2150米,其中 1.7m*1.5m 排水主渠 1050 米、1.7m*2.2m 排水主渠 730 米、1.9m*2.5m 排水主渠 370米,新建支线0.6m*0.6m 矩形混凝土边沟、排水沟 3123.6米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3600001003
标段名称:西宁市大通县张家沟防洪排涝建设项目标段三
发包内容:标段三:规划一路、经一路排水箱涵工程930米,以及道路基层等配套工程。
计划工期:365天
合同估算价:1375.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该项目共3(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3600001001、E6301000076053600001002、E6301000076053600001003。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