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关岭自治县产业园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关岭自治县产业园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关岭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发改投资(2023)1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关岭自治县产业园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项目地点: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顶云街道;
项目规模:新建排水管网12000米、检查井150个,排水管网智能监测系统,建设泵站1个。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7246.0000 ;
合同估算价(万元):6156.5900 ;
计划工期:12个月 ;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答疑纪要等所示全部内容,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以及竣工和相关部门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其中:
(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提供技术交底、项目各阶段配合、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等;
(2)施工:包括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①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②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总成员不超过 2 家。
(2)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企业;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相关资料;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总成员不超过 2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