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渗滤液三期SCE蒸发器物资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渗滤液三期SCE蒸发器物资采购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公开谈判,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渗滤液三期SCE蒸发器物资采购。
1.2 采购人: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 。
1.4 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1.5 项目概况:采购渗滤液厂所用SCE蒸发器备件,用于设备的维修工作。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成都市固体废物卫生处置场渗滤液处理厂所用SCE蒸发器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燃烧室保护装置、稳燃板、旋风板等,并完成备件的现场安装调试工作,具体内容及工作范围详见谈判文件。
2.2 计划交货期:接采购人通知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2.3 交货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松桥村10组88号。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按谈判文件第五章要求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2)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证明材料为:响应函;
(3)信誉要求:不存在谈判采购公告第3.2项规定的限制情形,证明材料为:响应函(若采用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4)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不锈钢罐体销售及组装业绩,证明材料为:附合同复印件;
(5)其他要求: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报价。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领取谈判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