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魏县城市排水防涝泵站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县城市排水防涝泵站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魏县行政审批局以魏审批初字【2023】57号批准,招标人为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业主为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魏县城区内。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主要包括扩建天雨路、新建新汽车站污水等泵站建设及压力输水管道、转输雨水管线建设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计划工期:90日历天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