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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1 数据编号: 6675655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兴义市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兴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兴义市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兴市发改字【2024】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义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按文件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兴义市老城区东南干渠片区、木贾街道办三组。
2.2 投资概算:总投资1150万元。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3000米污水截污沟、2600米DN200污水收集管、1370米DN300污水管、3800米DN400污水主管,其中含153座混凝土检查井、700座污水收集小方井,沟渠清淤9600m?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建设内容。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及相关所有费用,施工:包含土建、安装、装修、配套设施、调试、造价试运行移交等全部工作,各承包人对各自所承包相应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承担相应的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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