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常宁市板桥镇等10个乡镇高桥村等4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农田地力提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常宁市板桥镇等10个乡镇高桥村等4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农田地力提升已由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及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湘农发〔2024〕37号、衡农发〔2024〕24号及常发改招[2024]4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常宁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市常宁市板桥镇等10个乡镇高桥村等4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农田地力提升。
2.2 建设地点:常宁市板桥、烟洲、三角塘、柏坊、水口山、荫田、新河、西岭、罗桥、大堡等10个乡镇高桥村等28个村。
2.3 招标规模:2024年在板桥、烟洲、三角塘、柏坊、水口山、荫田、新河、西岭、罗桥、大堡 等10个乡镇高桥村等28个村进行农田地力提升,实施农田地力提升面积18300亩,其中种植绿肥7900亩,有机肥施用800亩,完成酸化土壤改良(撒施生石灰)面积1000亩,秸秆还田8600亩(农户自筹完成),资金预算178.7万元。其中第一标段(种植绿肥)招标控制价:102.7万元,第二标段(撒施生石灰)招标控制价:28万元,第三标段(施用有机肥)招标控制价:48万元。
2.4 供货要求:第一标段种植绿肥: 实施时间:2024年11月10日前完成绿肥播种,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开沟任务,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磷肥供货任务;第二标段(撒施生石灰): 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供货并撒施入田,完成项目台帐资料; 第三标段施用有机肥: 2025年03月01日前完成供货并做好台帐资料。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免费质保期为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