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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1 数据编号: 667674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四川广元市剑阁县闻溪河流域(普安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剑阁县闻溪河流域(普安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闻溪河流域(普安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剑发改发【2021】2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发改发【2021】23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博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剑阁县闻溪河流域(普安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其中人工湿地构建(普安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净化)6600平方米,恢复河滩生态湿地10713平方米,缓冲带构建3170平方米,生态护坡构建1615平方米,生态护岸构建1412米,河道生境重塑1060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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