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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1 数据编号: 6679140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江西抚州市南丰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南丰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南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发改字(2024)46号文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和省级统筹整合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丰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南丰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抚州市南丰县各乡镇,新建高标准农田0.5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0.2万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
本项目投资估算价2100万元,其中建安费185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5.64万元、预备费61.16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新增耕地、上图入库(包含项目建档备案)的相关后续服务、采购(包括工程材料、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等)、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灌溉与排水工程、田块整治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等)、验收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和设备、设施运行要求,验收合格。
(3)工程质保期: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保修期从通过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算起,基础设施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其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未约定按12个月计取。
2.5 计划工期:
总工期181日历天(其中勘测设计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6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5月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6资金来源:
申请中央和省级统筹整合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三家,其中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其他方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1勘测方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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