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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1 数据编号: 667941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宜昌市长江流域猇亭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长江流域猇亭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猇发改审批〔2022〕150号”、“宜猇发改审批〔2023〕30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概况:
(一)缓冲带修复工程建设。对柳树河入河口上游和下游、云池河下游、长江大保护教育基地、六泉湖等部位建设缓冲带进行生态修复,建设总长度4890米,总面积164700平方米。
(二)水域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实施柳树河、云池河上游和中游水域生态修复工程,增加生物多样性和水生生物自净能力,建设总面积28150平方米。
(三)生态护坡工程建设。对柳树河边坡、云池河下游边坡、高马河下游、磨盘溪下游实施生态护坡工程,建设总长度8150米。具体内容以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址:宜昌市猇亭区长江岸线及入江支流柳树河、云池河、磨盘溪、高马河、六泉湖等。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园林绿化部分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的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苗木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4.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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