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市套子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烟台市套子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药剂-液氧(含液氧站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烟台市套子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烟台市套子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药剂-液氧(含液氧站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烟台市套子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烟台市套子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药剂-液氧(含液氧站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烟台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44.123.23.37:18081/TPBidder采购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402000935
2、项目名称:烟台市套子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药剂-液氧(含液氧站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46.00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小微企业是指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如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不属于小微企业),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小微企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相应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