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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7 数据编号: 668266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甘肃庆阳市蒿咀铺乡、太白镇连家砭村、太白镇、固城镇污水处理站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合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qysggzyjy.cn/f(选择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C2024-0144
项目名称:蒿咀铺乡、太白镇连家砭村、太白镇、固城镇污水处理站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61.956194万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太白镇太白村污水处理站桨式搅拌机2台、中间水池提升泵1台、混合液回流泵3台,污泥排泥泵2台,水解填料和盘式曝气器若干,并对现状罐体进行清淤后配套更换管道及阀门附件;新增砂滤罐系统1套,新增15㎡彩钢房值班室一座;蒿咀铺乡、固城镇、太白镇连家砭村分别维修更换混合液提升泵3台,新增砂滤罐系统1套,并对现状罐体进行清淤后配套更换曝气系统,新增15㎡彩钢房值班室各一座(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企业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企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投标企业须提供2023年度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5)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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